ISO14001新旧标准理解与实施的对比 4.3.4条款 新版ISO14001标准 新版删除了这一章节。 旧版ISO14001标准 4.3.3 环境管理方案(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programme(s)) 标准条款 组织应当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环境目标指标的环境管理方案,其中包括: a)规定组织的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 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如果一个项目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应对有关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环境管理与该项目相适应。 标准理解 要点: a)必须建立书面化的环境管理方案; b) 方案中必须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层次的职责与权限,包括应该完成的目标与指标; c) 方案必须切实可行,包括配置必要的资源,尤其是必需的资金,规定完成的时间表; d) 必要时对方案进行修订。 组织为了贯彻落实环境方针,实现所规定的环境目标指标,就必须制定和保持切实可行的书面化的环境管理方案; 为了完成既定的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中,必须规定组织的环境目标指标及其相关人员的职责;必须将整个组织的环境目标指标同时细化到组织内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层次,即规定每一有关职能部门和层次所要达到的环境目标、必须完成的环境指标及其有关人员相应的职责(包括某些需要验收项目的具体责任部门或负责人);还必须规定达到目标指标所必需的具体方法和具体的完成时间;以及必须落实完成目标指标必备的可行技术方法、必要的资源配置、必需的经费和具体时间安排等。 当然,环境管理方案制定在先实施在后,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修改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情况;特别地,如果一个项目涉及到新的开发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时,则必须对有关方案进行相应的修订,以确保环境管理方案与该项目相适应。 在下列情况下,组织必须最新审定环境管理方案: a)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b)组织在活动、产品生产或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 c)紧急事件,如火灾、洪灾、容器破裂等发生过后; d)有关法律法规或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时; e)相关方等其他要求出现重大变化时; f)其他变化发生时。 一样重要的是,相关的文件与资料也必须同时做相应的更新。 环境管理方案应按时监察落实,并做好和保留相应的记录;不能按期完成时,必须进行检讨,重新规划,跟踪实施,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实施要点: 1、必须为实现环境目标指标规划、制定并保持必需的环境管理方案; 2、环境管理方案必须与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指标相适应; 3、环境管理方案必须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准绳; 4、环境管理方案中必须明确组织内每一有关职能部门和层次及其相关负责人的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5、环境管理方案中必须规定组织实现目标和指标的具体方法和时间表; 6、环境管理方案中必须明确完成目标指标的资源以及必要的资金来源; 7、必须具有明确的规定对环境管理方案的有效实施过程进行必要的监控以及有关相应的记录; 8、制定环境管理方案时,必须考虑在实施环境管理方案过程中,可能伴随产生的新的环境影响; 9、必须按照环境管理方案的规定完成既定的目标指标和相应的记录; 10、对涉及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或服务时,方案必须保持适用性; 11、当环境管理方案不能按期完成时,必须进行必要的检讨,重新规划,跟踪实施,以及保留相应的记录; 12、其他有关内容。 一般地,组织应当文件化的内容包括类似:《环境管理方案建立和实施程序》、《环境管理方案一览表》、《环境管理方案》及其有关环境管理方案实施的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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